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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激励受处分干部担当作为

来源:云南网-怒江日报  


【资料图】

“组织对我进行回访是思想上的再教育、工作上的再帮助,我一定重拾信心和勇气,积极投入到工作中去。”近日,州纪委州监委组成回访教育工作组,对近期我州受到处分的32名干部开展回访教育谈心谈话,一名接受回访教育的干部说。

近年来,我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回访教育作为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重要环节,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常态化对受处分在职干部全覆盖开展回访教育,坚持把思想教育引导放在首位,让受处分干部深切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爱护,放下包袱再出发,同时防止干部受处分后一蹶不振,选择“躺平”。

为推进回访教育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州纪委州监委出台《怒江州纪委州监委对受处分人员开展回访教育工作制度(试行)》,进一步规范回访教育工作程序,细化工作分工,充分发挥“室组”联动优势,形成了由案件审理室统筹协调、承办部门和联系纪检监察组联合推行的回访教育工作机制,以制度保障回访教育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达到以案促改、系统施治的目的。

“回访过程中,我们尤其关注受到党纪政务重处分的年轻干部,在谈话中注重从党性修养、责任担当、自身优势等多方面加强思想疏导,帮助其解开‘心结’。”州纪委州监委审理室负责人说。

开展回访教育期间,回访教育工作组通过与受处分干部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谈话、查看台账等方式,对受处分干部所在单位处分决定事项执行情况同步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处分决定执行“打白条”“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确保处分决定执行到位,维护党纪政务处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此外,我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因人施策、对症下药,提升回访教育的针对性。泸水市纪委市监委把派驻监督与回访教育相结合,根据派驻纪检监察组在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了解回访对象相关情况,量身定制回访教育方案,做到因人因事施策,提高回访教育实效;兰坪白族普米族自治县纪委县监委坚持“面对面”回访,着重对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在状态的受处分人员及时提醒,敲响警钟进行再教育。

去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133名受处分干部开展了回访教育。(杨佳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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