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甘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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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甘肃网7月27日讯(西北角·中国甘肃网记者宋芳科)7月27日,记者从甘肃省水利厅获悉,根据《甘肃省水利厅水旱灾害防御应急预案(试行)》规定,甘肃省水利厅决定自7月27日12时起,对陇南、天水、平凉、庆阳、临夏、甘南、定西、兰州、白银等市州启动洪水防御Ⅲ级应急响应。
根据水文气象预报,7月26-29日,甘肃省武威以东有明显降水过程,陇南、天水、平凉、庆阳、临夏、甘南、定西、白银、兰州等地有大雨,局部地方有暴雨,降雨落区内部分中小河流可能发生洪水(涨水),其中渭河支流葫芦河、牛头河、永川河,泾河支流马莲河、蔡家庙沟、汭河、黑河、达溪河、无日天沟、四郎河,嘉陵江支流永宁河、长丰河、燕子河可能发生中小洪水。
7月27日11时,甘肃省水利厅、甘肃省气象局联合发布山洪灾害气象风险黄色预警,预计7月27日11时-28日11时,临夏、甘南、定西、白银、兰州部分地区可能发生山洪灾害,庆阳、平凉、天水、陇南部分地区发生山洪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根据应急要求,各地水务部门将加强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各项防御责任,密切关注雨水情变化,强化监测预报、会商分析和值班值守,着力强化水库(淤地坝)安全度汛和科学调度,切实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和山洪灾害防御、堤防巡查防守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甘肃省水利厅机关相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按照应急响应规定,认真履职尽责,督促指导市县全面落实防御措施,做好洪水防御各项工作。在上述地区开展河道洪沟碍洪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省水利厅检查组要根据当地实际,靠前指挥调度,督促指导做好暴雨洪水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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