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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园林绿化行业“谈薪”向技能人才倾斜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资料图片)

“技能人才薪酬激励”写入合同,倡导“技高者多得”(副题)

中工网讯(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赖志凯)“对于取得与本行业本岗位有关的技能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岗在职职工,企业可结合实际,按技能等级建立岗位晋升、发放津贴补贴或一次性奖励等激励制度。”这是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2023年度行业集体协商会议上获悉的。

会上,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工会联合会与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双方各11名协商代表,就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工资增长机制、技能人才薪酬激励、劳动保护与福利等事项开展协商,最终形成《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2023年度集体合同》。

据悉,此次协商是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第五轮协商,合同覆盖130家企业、约6万名职工。本轮协商新增了“技能人才薪酬激励”专章,在全市首次提出企业要按照“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分类,建立适合技能人才岗位绩效工资制,建立岗位晋升、发放津贴补贴或一次性奖励等激励制度,并进一步明确按月发放津贴补贴标准,还明确了企业对参加全国、省级以及行业职工技能大赛获奖职工的奖励标准,例如,在全国竞赛中获奖的,奖励不低于3000元,在省级竞赛中获奖的,奖励不低于1000元,在行业竞赛中获奖的,奖励不低于500元。

据了解,园林绿化行业是北京市推进技能人才薪酬激励机制试点行业,此次设立“技能人才薪酬激励”专章是北京市园林绿化行业推进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有效举措,将建立起“技高者多得”薪酬激励的鲜明导向,有利于提高职工整体素质,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以技兴业、以技助企、以技增收的协商目标。

同时,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专章明确,根据行业企业经营实际和经济效益,确定两档行业最低工资标准,分别为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05倍和1.1倍,供企业二次协商中根据自身实际选择确认,以实现行业协商广覆盖;劳动保护与福利专章明确,企业应每年定期组织全体职工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发放高温津贴、防暑降温费等内容。

“下一步,北京市总工会将以此次集体协商为契机,根据‘集中协商、二次确认、分别通过、属地备案’的行业协商模式,推动行业内企业普遍开展二次协商,扩大协商成果覆盖面,将‘技能人才薪酬激励’政策落地落实。同时,广泛开展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支持技能人才技能与待遇‘双提升’,增强技能人才获得感与职业荣誉感。”北京市总工会权益工作部部长邵英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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