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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有什么区别?签订三个月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

来源:剧情啦  

一、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动合同与雇佣合同有以下区别:

1.性质不同。雇佣合同是受雇人为雇佣人提供服务的合同;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定劳动关系的劳动用工合同。

2.目的不同。雇佣合同以供给劳务为目的,系以雇佣人对劳务人之“所有”及对劳动者之“支配”为中心;劳动合同则是以提供劳务的劳动者其“人”为中心,以劳动者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成员为目的。

3.受国家干预的程度不同。雇佣合同更多的体现是当事人的双方的合意,是当事人协商一致的结果,国家干预的程度较小;劳动合同更多的体现了国家对当事人合同的干预,对合同的订立程序、用人单位的义务、工作条件、劳动保护、最低工资、合同的解除等都作了特别规定,主要侧重于对劳动者的特别保护。

4.主体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中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为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均属于法人或社会团体,其适用范围只限于单位用工方面受雇提供的劳务十分广泛,凡法律调整的服务均可以适用于雇佣合同。

5.法律调整不同。劳动合同由劳动合同法调整;雇佣合同应属于民法调整。目前,针对雇佣合同我国尚没有对其做出明确规定,适用民法及合同法的一般原理规制。

6.争议的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必须经仲裁前置程序后,司法机关才能介入。雇佣合同发生争议时,法院可直接受理,适用民法的规定处理;解除没有什么特别程序,双方均可随时解除雇佣关系。

二、

签订三个月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

签订三个月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一般有以下方式: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三十天后正式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3.如果当事人单位有违法行为,员工可行使单方即时生效解除权。除了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外,均可向单位索要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三、

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合同仲裁时效是一年,自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找法网提醒您,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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