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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南昌明确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

来源:大江网  

12月1日,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发布通告,进一步明确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以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参保人员,退休年龄为55周岁。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从2023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各县区(开发区)、湾里管理局同步执行。

另外,按企业职工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女性退休年龄仍按赣人社发〔2019〕4号文“企业女职工年满50周岁时,在管理(技术)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按年满55周岁确定;在工人岗位工作的,退休年龄按年满50周岁确定”等相关规定执行。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期间,在企业职工、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之间进行参保身份转换的女性参保人员,按其申领基本养老金时的参保身份确定申领基本养老金年龄。

2011年6月30日前有以企业职工身份参保缴费记录的,可按企业女职工退休年龄政策办理退休。

关键词: 2023年1月1日起全面执行 南昌明确女性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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