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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已有9市明确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山东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燃放花爆竹会严重影响空气环境质量,加剧雾霾天气,产生噪音污染,且极易引发火灾和安全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目前,山东已有9市明确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花爆竹。

青岛市

为积极贯彻落实《青岛市禁止燃放花爆竹规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在春节即将到来之际,发出如下倡议:

一、做一个不燃放花爆竹、文明过节的践行者。不购买、不运输、不存储、燃放花爆竹,不在规定的区域内燃放花爆竹,倡议采用安全、环保、低碳的方式过节,尽己之力守护蓝天碧水。

二、做一个不燃放花爆竹、文明过节的监督者。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劝阻、抵制和举报周边人员随意燃放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把不燃放花爆竹、文明过节变成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三、做一个不燃放花爆竹、文明过节的宣传者。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家人、邻里和亲友宣传不燃放花爆竹的益处,凝聚起人人参与文明共建、人人共享美好生活的正能量。

枣庄市

1月14日,为加强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和城乡环境,推动文明城市建设,枣庄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指出从即日起至2月20日,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花爆竹。

《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采取张贴标语、散发传单、发布公众号、新闻广播等方式加大文明过节、保障安全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知晓度、配合度、支持度,做好舆论引导。要加大花爆竹源头管控,强化销售、燃放环节的安全监督,积极争取企业配合支持,做好花爆竹分流和实名登记工作,严格遵守禁止向禁放区域内销售花爆竹的规定;要组织人员对禁放区域内可能非法销售花爆竹的场所进行明查暗访,及时消除非法储存、销售花爆竹窝点;要督促业主落实本场所禁放管理职责,督促其通过签订合同、责任书等方式,告知各类餐饮预订者遵守禁放规定。要制定常态巡查方案,依据各自职责推进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花爆竹工作,加大摸排巡查力度,发挥监管网点作用,强化重点时段管控,依法妥善处置有关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坚决予以打击处理。

潍坊市

为加强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和城乡环境,推动文明城市建设,根据上级相关政策要求和潍政办字〔2022〕4号文件规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花爆竹。

根据通知要求,潍坊将提前做好花爆竹禁售和分流等工作,督促企业落实流向并实名登记。同时,即日起停止花爆竹运输审批,成立专职禁放巡查队伍,开展不间断巡回检查,发现违法燃放花线索,将依法予以处罚!

泰安市

1月10日,泰安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发布《关于泰安市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花爆竹的通知》,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1月10日起至2022年3月31日,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花爆竹。

所有限制燃放区域内,农历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十五全天允许燃放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当遇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花爆竹。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罚款;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日照市

1月15日,为加强花爆竹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减少环境污染,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参照周边省、市对花爆竹的管控做法,日照市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全域禁售禁燃禁放花爆竹通告。内容如下: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日照市城市管理条例》《日照市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等规定,在执行原有禁燃禁放规定基础上,日照市全部行政区域禁售、禁燃、禁放花爆竹,禁放时间为2022年1月15日00:00至2022年3月31日24:00。

倡导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市民自觉遵守通告规定,不销售、燃放花爆竹,并主动劝阻、制止违规燃放花爆竹行为,积极举报非法销售、运输、储存、燃放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违法违规销售举报电话:12345违法违规燃放举报电话:110

临沂市

在禁止燃放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花爆竹的,依据《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之规定,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有限制燃放区域内,1月30日至3月31日全市区域内不允许燃放花爆竹,全时段禁止燃放。当遇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花爆竹。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处罚款;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德州市

为大力改善和提升空气质量,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按照国家、省有关部署要求,2022年1月11日,德州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德州市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花爆竹的通知》德环委办字【2022】4号(以下简称《通知》),自2022年1月11日起至2022年3月13日,在全市范围内全域全时段禁止销售、燃放花爆竹。

针对禁燃、禁售工作,公安机关和应急管理部门将按照《通知》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对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燃放、违反禁止销售花爆竹规定的行为,依据《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德州市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依法处罚。

违规销售举报电话:12345违规燃放举报电话:110

滨州市

1月12日,滨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花爆竹全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明确:为进一步加强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更好地改善空气质量和城乡环境,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参照周边省市对花爆竹的管控规定,决定自即日起至3月31日止,在全市范围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花爆竹。

菏泽市

关于禁止燃放花爆竹的通告

为有效遏制燃放花爆竹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菏泽市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在执行原有禁燃禁放规定的基础上,决定对期禁止燃放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禁放时间2022年1月30日00:00至3月15日24:00(农历腊月二十八日零时至农历二月十三日二十四时)。

二、禁燃禁放区域菏泽市全区域。

三、法律责任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花爆竹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菏泽市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什么说花爆竹不安全

1月2日,河南开封杞县,一名物流点工人装卸货物时货物发生爆炸。事发监控显示,包裹在装卸接触地面瞬间发生爆炸,街边铺面门窗被爆炸冲击波震碎。1月12日,据媒体报道,当地警方表示,爆炸物品为摔炮,装卸工人受轻伤。目前相关责任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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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范围内 禁止 燃放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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