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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检察院第36个民企法律服务站成立

来源:正义网  

日,辽宁省葫芦岛市检察院、兴城市检察院在兴城市某石材公司挂牌成立“葫芦岛检察机关民营企业法律服务站”。据悉,这是葫芦岛市检察院建立的第36个民企法律服务站。

年来,葫芦岛市检察院把转变司法理念贯穿办案监督始终,保障民企健康发展。该院遵循罪刑法定原则,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对法律界限不明、罪与非罪不清的,不以犯罪处理。对民营企业经营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遵循法不溯及既往、罪刑法定、从旧兼从轻等原则公正处理。另外,该院树立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在办理涉民企案件中,审慎采取强制措施,不该采取羁押强制措施的一律不采取,不该查封的账号、财产一律不查封,不该扣押冻结的财物一律不扣押冻结,避免简单化办案给企业造成负面影响,因为办案方式不当导致企业陷入困难、项目流产、工程停滞。对涉嫌犯罪的企业经营者,坚持慎捕慎诉,防止“构罪即捕”“入罪即诉”。

在此基础上,葫芦岛市检察院还建立健全“六项保障机制”规范办案行为:建立健全经济影响评估机制。对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诉讼阶段,对企业可能产生的经济影响进行评估,合法合理采取处理措施;建立健全涉企刑事案件审慎办理机制。依法、审慎、理办理涉企刑事案件,严格落实羁押必要审查制度,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限度保护民营企业创新积极;建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机制。依托12309检察服务中心,构建集检察服务、检察宣传、监督评议于一体的检察服务台,畅通诉求反映渠道,实行“全天候”法律服务;建立涉企业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对涉企案件优先受理、专人办理、快速办理,并针对办案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帮助堵漏建制,做好风险防范;建立涉民企案件公开审查、公开听证机制。对适用法律争议较大的涉民营企业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等参加公开审查、公开听证,为民营企业提供便捷、高效、透明的法律服务;探索建立涉罪企业合规考察制度。

自2020年9月以来,葫芦岛市检察机关对涉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但不符合捕诉条件的案件不批捕29起39人,不起诉26起57人。

葫芦岛市检察院在依法办理兴城市某石材公司非法占用林地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办案检察官决定延伸检察职能,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其依法经营,为该公司建立法律服务站。

关键词: 法律服务 服务站 成立 葫芦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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