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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全省已建立“石榴籽”调解室(组织)117个

来源:川观新闻  

12月10日,记者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的“深化民族地区多元解纷 推进‘石榴籽’调解工作”新闻发布会获悉,到目前为止,全省已建立“石榴籽”调解室(组织)117个,共调解各类纠纷6080件,在线调解率达40%。在当日的发布会上,还发布了“石榴籽”调解品牌标识。

据介绍,四川是全国最大的彝族聚居区、第二大藏族聚居区和唯一的羌族聚居区,民族地区幅员广阔、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推动和深化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对于促进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推动建设更高水安四川、法治四川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作为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重要载体,“石榴籽”调解是四川法院在全省民族地区落实“枫桥经验”、深化诉源治理的创新之举。截至目前,全省已建立“石榴籽”调解室(组织)117个,专兼职调解员513名,共调解各类纠纷6080件,在线调解率达40%。

省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工作中,法院鼓励民族地区法院在“石榴籽”的大品牌下创新各具特色的多元解纷举措,充分利用好“德古”“苏易”“路吉达克”等少数民族解纷资源。目前,全省民族地区7520个调解组织和3.4万调解员可“随时随地零距离”为各族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确保实现“小事不出村(社区)、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不上交”。

“有事找‘石榴籽’”,这一惯正在我省民族地区形成。据前述省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以来,在我省民族地区,人民法院按照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我为群众办实事”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推进“石榴籽”调解工作,促进民族团结和民族地区和谐稳定,取得良好效果。“在明年内,我们力争实现每个民族地区人民法庭建成一个‘石榴籽’调解室的目标,并加强有关的调解力量培育、培训,进一步健全完善有关的制度规范;总结推广‘石榴籽’调解工作经验。对各地好的做法和成效,及时推介。”

【小链接】

“石榴籽调解”标识的含义

“石榴籽调解”标识

“石榴籽调解”标识以法治、团结、和谐的理念为创作基调,整体采用圆形设计,融合了代表民族特色的祥云图案、石榴籽、人民调解握手形象、绿叶等元素,展现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促进民族地区矛盾纠纷协同化解,助力民族地区基层社会治理,维护和谐稳定。标识图案由多个同心圆组成,十六颗石榴籽包围着心形的人民调解手印,寓意各族人民共同组成中华民族共同体。

关键词: 调解 组织 117个,四川,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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