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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日起郑州未上牌的电动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

来源:郑州本地宝  

(最新消息:《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5月1日起实施,未上牌的电动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初次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电子行驶证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人应当向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

★2021年5月1日起,《郑州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开始实施:未上牌的电动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初次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电子行驶证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人应当向住所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电动自行车所有权人应当取得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后申请注册登记。

申请注册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所有权人应当填写申请表,交验电动自行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电动自行车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等电动自行车来历证明;

(三)属于单位的电动自行车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单位证明;

(四)电动自行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

(五)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应当在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时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

★2020年12月7日-31日。郑州启动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车免费登记上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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