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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公布2021年8月行政处罚案件110个

来源:南昌新闻网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规定,日前,南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2021年8月行政处罚信息,涉及全市5个县区办理的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市场监管行政处罚案件110个。其中,市局公布行政处罚案件44个,南昌县公布行政处罚案件14个,进贤县公布行政处罚案件13个,青山湖区公布行政处罚案件7个,西湖区公布行政处罚案件9个,新建区公布行政处罚案件23个。

多家医疗机构“上榜”

根据8月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南昌市有多家医疗机构被处罚。

2021年3月16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南昌媛颂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在该公司三楼治疗室发现五台无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仪器。针对此情况,执法人员没收五台无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仪器,并处货值金额8.3倍罚款,共计人民88810元。

2021年4月23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投诉举报,当日,该局执法人员前往位于青山湖区北京东路938号的青山湖区痘院长美容美肤中心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店一楼美疗室有一台仪器的操作标杆上标示“360magneto-optic”字样,无任何其他标签标识的360磁光OPT冰点无痛脱毛仪的仪器为顾客提供光疗服务。对此,执法人员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不得使用未依法注册的医疗器械,并没收违法使用的医疗器械“OPT”脱毛仪1台和“能量养生仪”1台,同时处罚款人民20000元。

2021年6月30日,新建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南昌舒齿医院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现场检查发现,南昌舒齿医院有限公司场所内的广告宣传内容涉嫌违法。对此,执法人员给予该医院人民1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上缴国库。

多家知名餐饮机构被处罚

2021年4月29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收到核查处置通知,报告显示南昌市东湖区壹屋菜香土菜馆采购的腊鸭过氧化值项目不合格。对此,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没收该餐饮店违法所得人民776元并罚款人民20000元,合计罚没款人民20776元。

2021年3月3日,新建区市场监管局委托第三方对新建区新城吾悦广场德庄火锅店销售的黄豆芽进行监督抽检,结果显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钠计)项目不合格。对此,新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火锅店人民16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年7月13日,青山湖区市场监管局接消费者举报,称在青山湖区菜肴故事罗家集店内消费被收取了5元/位的餐位费。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该店自2021年5月至2021年7月13日共收取5元餐位费共计30190元。对此,青山湖区市场监管局对该店处以罚款31000元。(南昌晚报·爱南昌客户端主力记者周野)

关键词: 110个 案件 处罚 南昌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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